某公司在参与江西省防汛信息中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(项目编号:JXTC2023040171C2)采购项目中,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持证人“吕X林”的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证书》,经本机关向发证单位核查证书不实,属于虚假材料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项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”的规定。 上述事实有《投标文件》《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关于吕X林持证核查情况的复函》等材料为证,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计人民币32295.6元(大写:叁万贰仟贰佰玖拾伍元陆角)罚款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。
031189916926 立即咨询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5-05-27 热度:7992

公安部7月9日发布最新数据,2026年以来,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办网络黑客犯罪案件1900余起、网络谣...

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:2026年第三批“两重”建设项目近日下达,共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935...

注册会计师行业被称为市场经济的“守护人”、资本市场的“看门人”,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、提升企业经营...

目前,税务部门初步选取了央企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等500多家重点集团,6月中旬试点开展了向集团总部...

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“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”,涵盖实用新型专利权、外观设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