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《欠税公告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),欠税金额缴清后,欠税公告记录不会立即从公示渠道直接删除,而是按规则更新后不再对外展示欠税相关内容:
031189916926 立即咨询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6-07-03 热度:517
根据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《欠税公告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),欠税金额缴清后,欠税公告记录不会立即从公示渠道直接删除,而是按规则更新后不再对外展示欠税相关内容:
常规更新规则:
纳税人缴清公告所列的全部欠税本金及对应滞纳金后,公告机关会在次月发布的欠税公告中更新相关内容,将该主体从欠税公示名单中移除,后续对外公示的欠税信息里不再包含该条记录。
异议更正规则:
如果纳税人缴清欠税后,发现公示信息仍未更新,可书面向公告机关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完税证明材料,税务机关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,异议成立的会及时更正欠税公告内容,停止对外公示该条欠税记录。
历史档案留存说明:
该条欠税的相关资料会作为税收征管档案妥善留存,不会对外公开查询,仅作为税务机关内部征管记录存档,不会对纳税人后续的对外信用公示造成持续负面影响。
具体法律法规依据如下:

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《欠税公告办法》,明确了欠税公告与纳税缴费信用联动管理的相关规定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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